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149.(4)主在那些信祂的人里面运作这些能量,或说在他们身上实施这些强大效果。主在那些信祂的人里面运作圣灵差遣所指的这些能量,或说在他们身上实施强大的效果,也就是说,这些人被主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邪恶中洁净,最终拯救,这一点从前面(TCR 107节)引用的所有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证明,那些信主的人拥有拯救和永生;这一点尤其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祂这话是指着信祂之人要受的灵说的。(约翰福音7:38, 39))
启示录:
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源于圣言的教义真理,“预言”表示教义,而“发预言”表示教导教义;“对耶稣的见证”是指出于对祂的信仰的承认。在以下经文中,对祂的见证具有同样的含义: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那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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